冠县人民检察院坚持“三个引领”,践行公益诉讼初心-全球速递

日期:2023-07-03 15:35:44 来源:齐鲁壹点

“党旗红”领航“检察蓝”

冠县人民检察院坚持“三个引领”,践行公益诉讼初心

记者 贠建伟 通讯员 范士博 张思强


【资料图】

近年来,冠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突出党建的引领作用,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一体谋划、双融共促,以“党建+公益诉讼”工作模式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挥,深入破解公益诉讼发展难题,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争当表率、争做示范、走在前列,用扎实的办案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。

坚持思想引领

永葆“忠诚之心”

立足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,切实发挥党建强根铸魂、凝心聚力作用,以扎实有效的党建淬炼党员的理想信念,持续推动检察队伍革命化、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。

突出党组领导示范作用。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为组长,党组成员、优秀党员为成员的党建引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,带动全体干警主动担当、积极作为,让办案成效有保障。近年来,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敏感、疑难复杂公益诉讼案件12件,主持公开听证5次,起到“头雁领航”作用,为公益诉讼业务工作赋能增效。

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。将党支部职能与部门职责融合,成立检察业务党支部,统筹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,推行“横向一体化”办案模式,强化部门协作配合,最大限度发挥“刑事检察+公益诉讼”的聚合效能。近年来,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,实现了惩治违法犯罪、维护公共利益、促进行政治理的有机统一。

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通过培养优秀人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实现为民服务和自我提升双向促进。党员干警主动亮身份、作表率,先后赴社区、进村庄参加志愿服务活动100余人次,用行动诠释检察担当。工作中,持续保持争先进、创一流的干事激情,1名党员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、获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能手称号,2名党员干警分获首届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标兵、业务能手称号。

坚持目标引领

永葆“为民之心”

找准党建和公益诉讼检察的结合点,坚持党组一线指挥,发挥支部和党小组桥梁作用,党员冲锋在前,聚焦生态环境、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重点突出问题持续发力,不断深化践行司法为民,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。

助力乡村振兴。以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”为主线,部署开展“公益诉讼守护美好冠县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。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针对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,办理案件11件,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、固体废物6000余立方米;聚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针对农药包装、农用薄膜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等问题,办理案件6件,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;聚焦涉农自然资源保护,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、危害野生动物等行为的惩治力度,办理相关案件8件,保护和修复耕地80余亩,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10余万元。

助力水生态环境保护。部署开展“生态水系、湿地及水利设施保护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,对全县生态水系、湿地及水利设施保护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摸排调查,实地督导检查点位180余处,发现案件线索30余件,针对固体垃圾堵塞河道、污水乱排放等问题,立案办理22件,清理非法占用的河道1.5公里,清理污染水域3000余平方米,用实际行动守护“水清、岸绿、河畅、景美”。

助力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部署开展“农村集中式供水饮水安全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,对辖区内27个农村水厂逐一实地勘察,排查出6类30余处安全隐患,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件,并与县政府召开专题座谈会,有力推动解决了农村饮水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5起刑事案件,通过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,进一步织密惩戒食品违法行为的法网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坚持典型引领

永葆“进取之心”

扎实推进党建与公益诉讼检察的双融共促,以“党建+公益诉讼”工作模式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亮点,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、全面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。

提高党性修养。依托“红色冠县”浓厚底蕴,组织党员干警到鲁西北地委旧址、中共冠县第一个党支部——中共王村支部旧址、赵健民故居等地开展“主题党日+公益诉讼巡查”活动。通过参观交流、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,感悟革命先辈艰苦创业的光辉历程和革命功绩,汲取红色革命营养,传承红色革命精神。同时,对红色革命资源周边环境、日常管护等情况开展巡查,积极宣传公益诉讼职能,凝聚公益保护合力。

加强品牌建设。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,与队伍教育整顿有机融合,与守护“红色冠县”深度契合,在全市率先开展了红色革命资源保护专项行动,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公益诉讼检察互融互促、相得益彰、一体推进,打造了“‘冠’注红色公益诉讼”品牌。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,宣传材料被《》《山东法制报》等媒体报道,最高检官方微信公众号在“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宣传活动”中给予高度评价。

注重典型培树。双融共促工作模式,一方面激发了党员干警干事业、争先进的激情,另一方面在党员干警担当作为、奋勇争先的带动下,有效推动了典型案例培树工作,提升了法律监督质效。办理的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保障农村集中式供水饮水安全诉前程序案、督促保护孙立民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“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”,1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“为民办实事”千案展示典型案例,2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,3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”典型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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